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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第十一期结题和第十二期中期检查及第十三期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0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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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和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变化,我校已于2001年开始组织和实施了十二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针对第十一期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第十二期立项项目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经研究决定对第十一期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第十二期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启动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
第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1年5月底之前进行结题并上报如下结题材料。
1、填好项目结题表(表格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
2、有实物成果的要有照片或实物;
3、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如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需另提交复印件)。
以上除书面材料外需另刻成光盘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结题者(特殊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将采取约束措施。希望有指导学生立项的教师要负责协助学生做好项目结题材料上报工作。对已立项但未尽到职责的指导教师,将取消下年度指导教师资格。
二、第十二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第十二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1年5月底之前进行中期检查并上报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表格),学校将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再下拨资助经费余额(未进行中期检评的项目停拨资助经费余额)。
三、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约200项,分为常规项目和与学科竞赛相关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学院的申报数中常规项目不超过10项、与学科竞赛相关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与学科竞赛相关的项目(指准备参加国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学科竞赛)。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可以参与项目,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加国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的执行时间(指迄止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1年6月起至2012年5月止)。
(四)项目申报
1、第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11年6月3日止。请拟申报立项的本科学生认真阅读《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由教务处进入),并按要求填写好立项表,交学院教学办汇总。
2、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于2011年6月10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排序汇总,填写《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新表格),排序表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按各学院的排序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如格式等)和指导教师资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于2011年6月底前通过网络公布。
3、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重点关注并给予资助。
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上报
请第一期~第十一期已结题并有指导学生在刊物上发表文章(须有学生署名)的老师将刊物复印件及其它成果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我们进行成果汇编。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十一期立项项目结题、第十二期项目中期检查和第十三期项目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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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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