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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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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学校本科学籍事务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2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的办理应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学校优先考虑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于每年九月初退役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单独受理。

2.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志愿可填报3个专业,若同一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超过3人,原则上按申请学生的考核成绩取前3名。

3.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在征求学院意见后,由校本科学籍事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工作流程

1.1012日中午,有意向申请的学生于12:30到教务处会议室(行政北楼西215)集中,填写《云顶4008集团手机登录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1017日前征求学院意见。

3. 1018日前经学校本科学籍事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4.1025日前,教务处发文。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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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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