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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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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校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文科、工科专业各一名教师。

二、聘任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 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优秀,在本专业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3. 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能够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4.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在职教师保证每学期拥有一定的时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

三、工作职责

开展听课、评课工作,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及时诊断;为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建言献策;配合教务处对本科课堂教学工作各环节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均可,2018115日前上报教务处。申报者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由学校发文聘用并按学校规定每月给予一定督导劳务。

联系人:陈少靖;办公电话:22866860

 

 

    教务处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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