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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3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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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09〕16号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和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变化,我校已于2001年开始组织和实施了八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现就启动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时间与项目数: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09年6月起至2010年5月止),项目立项数约180项,采用限额申报,各学院的申报数最多不超过15项。
2、项目要求:本计划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项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3、申请范围:本计划鼓励学生自行选定研究项目。申报项目主要范围为: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创意、创新、创业等项目;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4、申请人限制:凡现在有参与国家或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而未进行结题的学生不得申请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5、申请截止日期:第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5月22日止。
请拟申报立项的本科学生认真阅读《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并按要求填写好立项表,交学院教学办汇总。
6、项目的遴选排序与审查公示: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于2009年5月29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排序汇总,填写《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排序表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按各学院的排序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如格式等)和指导教师资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于2009年6月通过网络公布。
7、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重点关注并给予资助,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九期项目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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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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