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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4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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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预通知精神,各高校512日前,将申报公函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于时间节点提前,现将我校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间节点作如下调整:

1.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统一下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各一式一份)(申报国家、省级项目均填同一表格),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于429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2.53日前学院组织本院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初审时希望尽量采取学生报告、答辩、评议程序,客观公正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一般不能少于5位。经初审推荐优秀项目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跨学院的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和申报;

3.54日前各学院将推选的项目报送学校教务处;

4.55-6教务处进行项目汇总及项目答辩分组安排;

5.57-8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根据学院的初审情况确定参加复选项目,终审采取申请者现场报告(PPT演示)、答辩、评议等环节,确定最终入选的预备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6.512学校确定最终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并上报省教育厅。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及指导教师,一定要按时间安排要求申报,并于54日前按时将推选的项目报送学校教务处,预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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