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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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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有关要求,高等学校应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学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自2019年起,高等学校要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教育部将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结果,适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调整。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和示范中心名单

1、请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2、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要求,我校装备设计制造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光电信息实验教学中心、机电工程实践中心、企业经济活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上7个示范中心需进行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0228日前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详见管理系统。

2、各单位须将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上传至系统。如需我处统一签字盖章,请于2020220日前,纸质材料交至行政北楼西209(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过期不再补办,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全面负责年度报告的填报与管理工作,联系人:王繁,电话:010-66096987;年度报告管理系统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工作,联系人:章刘成,电话:18686739927;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刘毅,联系电话:0591-2286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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