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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三批毕业生毕业、学位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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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请各学院务必按计划要求在2018914日前将第三批毕业的纸质材料和数据库报送注册中心,以下是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1、第三批可以上报的类型有:毕业(含新报毕业和结业换证)、学位(如有不符合授学位条件需按特批上报)、结业、退学、辅修、延长修业年限名单。

2、上述报送类型的注意要点:

毕结业材料和授予学位:报送“毕结业生花名册”“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数据库。如有临界毕业按要求报送,如有结业换证不需报库只要附上书面报告,如有不符合授学位条件需按特批上报。

不能毕业学生的处理:未到6年(建筑学7年)期限的学生需按具体情况报送退学或延长修业年限。

各学院需将延长修业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报送,7月已报送过的仍需再次上报,以此次名单为准。

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辅修证明按要求正常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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