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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2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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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高校本科教育特色专业点的建设工作,教育部高教司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特别是已立项的国家特色专业点应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特色专业点的建设,为我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有校级或省级特色专业点的学院应对照文件要求,明确要努力的方向及今后工作的重点,使校极或省级特色专业的建设分别更上一个台阶。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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