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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春季学期长崎大学一般交换留学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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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与日本长崎大学(Nagasaki University)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协议期内双方将每年选送至多3名互换学生赴对方进修,接收学校将免除对方学生的学费。一般交换生项目为两校学生交流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本年度该项目的留学时间为20144月至9月(春季学期)

一、项目介绍

长崎大学一般交换留学项目:与长崎大学签订有互换合作协议的外国大学的学生可在长崎大学的学部或研究生院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年的交流学习。学生以特别听讲学生或特别研究生的身份进行学习,归属学部或研究生院管理。因授课语言一般为日语,所以申请人需要有良好的日语基础。

留学费用:协议名额内的学生免交审查费、入学费和学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自理。参加本项目人员可同时申请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pan Student Services OrganizationJASSO)设立的奖学金。该奖学金在校方免除学生学费基础上,另提供每月8万日元生活费。(注:并非所有项目人员都能获得JASSO奖学金,但不影响免学费待遇。)

涉及专业:申请人可登陆长崎大学各学部或研究生院网站浏览具体的课程设置(或请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我校在读大三全日制本科生或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须具备良好的日语水平(已通过日语能力测试二级以上考试);

5.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以承担在日生活的各项费用;

三、学分及学分转换

依据我校与长崎大学协议,交换学生所修学分可在两校之间转换,但我校学生在长崎大学所修具体课程的学分能否转换为并抵用培养计划内的学分,需经过学院教学办和学校教务部门的确认。所以计划赴日学习的学生需先在各学院教学办办理学分认定的前期相关手续。如学生所修学分数无法满足培养计划的要求,回校后则需按要求重读延期半年毕业。

四、申请时间

长崎大学不单独接受学生申请。请各相关学院有意申请者于2013117日下午15:00之前携带附件2中第①、②、③、⑩项材料到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旗山校区校友楼205室)林老师处报名,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进行选拔后并通知合格学生。(注:未收到通知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此次项目)

五、选派名额

1

六、联系人

林老师  0591-2286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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