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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第二批毕业报数据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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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学院务必按计划要求在2019年7月11日前将确定毕业、结业、退学、延长修业以及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各类纸质材料和数据库报送注册中心,以下是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1、第二批上报的毕结业库和打印各类报表,需在删除第一批已经毕业学生的基础上进行操作

 

以上图片中数据为2019届预计毕业生扣除第一批毕业后剩下的人数,即各学院7月份应上报数据库的人数,请各学院以此为参考,如有增减应及时说明。

2、第二批应报送材料的种类非常多,请大家务必仔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类别,有则报无则不报,谨记切勿漏报,目前材料分为:①正常毕业和授予学位②临界毕业③结业换证④结业⑤延长修业年限⑥退学⑦不授予学位。

① 正常毕业材料和授予学位:报送“毕结业生花名册”、“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和数据库,上报的数据库不必将延长修业和退学的学生分开上报,可以合并在一个数据库里上报

② 临界毕业材料:按正常毕业要求上报数据,数据库thbs字段填“毕业”,数据库bz字段填写“临界”。但需附上书面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并报送以下表格到注册中心(含电子版),请填写清楚具体差哪一类学分,差多少

学号

姓名

应修学分

已获学分

情况

   临界毕业条件:实际取得的总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且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分都已获得,但其余各类选修课有一类未修满的;

③ 结业换证:不需要报送数据库,只要学院附上书面报告,写清楚学号、姓名、专业,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等,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④-⑥不能毕业学生的处理:6年(建筑学7年)修业期满的学生必须按结业或退学进行清理,结业的学生9月份还可以有最后一次换证的机会;未到6年(建筑学7年)期限的学生需按具体情况报送延长修业年限。

   报送结业需要注意: 6年(建筑学院7年)修业期满申请结业的条件为已修读过全部课程或已修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70%。另2014级(建筑学院2013级)及以后的学生按新规定(已修读过全部课程且已修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80%)执行。

报送退学材料(6年年限,建筑7年):包括退学处理报告表和退学学生名单汇总表,数据库thbs字段标记为“退学”。

报送延长修业年限:报送延长修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在数据库thbs字段标记为“lxdk”或“zxxx”。

⑦ 不授予学位:第二批毕业不讨论学位特批,如果有需要学位特批的只能等下一次学位会再报毕业和学位。

3、按照工作进度,争取7月16日左右过来领证并至机要室盖章,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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