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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第三批毕业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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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请各学院务必按计划要求在2019912日前将第三批毕业的纸质材料和数据库报送注册中心,以下是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1、第三批可以上报的类型有:毕业(含新报毕业和结业换证)、学位(如有不符合授学位条件需按特批上报)、结业、退学、辅修、延长修业年限名单。

2、上述报送类型的注意要点:

毕结业材料和授予学位:报送“毕结业生花名册”“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数据库。如有临界毕业按要求报送,如有结业换证不需报库只要附上书面报告,如有不符合授学位条件需按特批上报。

临界毕业材料:按正常毕业要求上报数据,数据库thbs字段填“毕业”,数据库bz字段填写“临界”。但需附上书面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并报送以下表格到注册中心(含电子版),请填写清楚具体差哪一类学分,差多少

学号

姓名

应修学分

已获学分

情况

 

 

 

 

 

   临界毕业条件:实际取得的总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且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分都已获得,但其余各类选修课有一类未修满的;

不能毕业学生的处理:未到6年(建筑学7年)期限的学生需按具体情况报送退学或延长修业年限。

   报送退学材料:包括退学处理报告表和退学学生名单汇总表,数据库thbs字段标记为“退学”。

各学院需将延长修业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报送,如果7月已报送过本次名单有变动的仍需再次上报。

报送延长修业年限:报送延长修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在数据库thbs字段标记为“lxdk”或“zxxx”。

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辅修证明按要求正常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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