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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第一学期双学位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9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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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专业未毕业的学生,请在10月15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学校指定的工行账号(缴学费的账号)。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课程及学分。
2、本专业已毕业但申请第二专业延长修业年限并获批准的同学,请到教务处办公室(新校区中106)找宋老师开缴费单,然后到计财处交钱,最后把发票复印件送到教务处注册中心和教务处办公室留底备案。
收费标准:在校修读:(80元/学分)
     离校修读:(文科:180元/学分)
          (理工:230元/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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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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