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在行动|防疫有约,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阅读数

我校于2月1日发起“把牢政治方向,加强课程思政”倡议,进一步落实学校“每门课程讲德育,每位教师讲育人”的总体规划目标,鼓励广大教师在尊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逻辑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本次疫情阻击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等育人元素并有机融入各门课程。此前已推送了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紫金矿业学院等8个学院的45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本期将继续推送法学院的7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以期给其他课程进行课程思政建设更多启迪。

法学院

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正常教学的影响,确保学院“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法学院利用WeLink平台召开新学期教学工作视频会议,对新学期学院教学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学院制定了《法学院应对疫情延期开学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法学院应对疫情线上教学督导检查方案》等文件,通过线上教学、在线答疑、教学督导等多项措施保障新学期线上课程顺利进行,实现“学习不停顿、标准不降低”的总体目标。

本学期,法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采用福大课程平台、腾讯课堂、腾讯会议、QQ直播等方式如期进行线上授课,教师在按照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进行专业知识讲授的同时,将此次新冠疫情防控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在培养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新时代青年的“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和家国情怀。

案例46:王才伟老师

主讲《证券法》

王才伟老师主讲证券法课程,在课程教学中结合证券法修订以及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主题,引导学生在我国《证券法》修订的背景下,紧贴时代脉搏,理解全面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国情土壤与市场实践,注册制改革应在尊重内在规律、把握本国国情、总结监管经验、顺应国际趋势的基础上,缓慢有序展开。启发学生思考证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即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通过巧妙的教学设计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意识,思考国情和市场实践中的真问题。

在讲解证券交易制度时,通过分析美股在疫情期间4次熔断,启发学生思考政治环境因素对于证券市场的影响以及熔断机制的法理基础,引导学生通过关注财经新闻和时事进行证券法的学习,拓展学生的格局与视野。

案例47:李炳安老师

主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一、教学方式的转向

本教学方式改革方向:从概念性、知识性、理解性向分析性、思考性、研讨性转变,按照翻转课堂的发展方向进行。劳保法是衍生课,作为衍生课侧重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解决,每一次课侧重解决一、二个问题,体系化的深入解决。有自己主编的翻转课堂教材和参编的21世纪教材作为前期资料。

二、多种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方法的结合

课前(微信)、课中(腾讯课堂)和课后(云课堂)等平台有机结合;国内资料和国外资料相结合;第三方资料和课件内容相结合。课堂内容经过整理后会及时投放到云班课中。

下图是投放课中课件的图片

下图是投放包括哈佛大学法律公开课等三方资料的图片

三、教学与教育的全程结合

(一)课前政治教育和感动事迹教育

部分学生上网早些,所以目前课前安排了近20分钟的抗病毒的感人短视频。

(二)课程结束时的每周一歌的励志短视频教育

前六周教育的主题依次是:追逐梦想;勇往直前;放飞自我;爱拼才会赢;为荷而来,金子一定会发光。

(三)课程结束后每周一律的心理教育

下面是心理定律总库与投放后学生阅读图

案例48:王玲老师

主讲《刑法学》

王玲老师主讲的刑法学课程,以疫情防控期间网易新闻报道的一位疑似新冠肺炎者拒绝进行新冠筛查(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频频出现在人员聚集的环境和场合为例,学习讲解刑法第330条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课程内容。老师从该患者主观上故意与过失的分析,从犯罪构成要件及承当的刑事责任的角度引导同学们进行分析、总结和梳理,从而实现课程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同学们分析实际问题能力的同时,引导同学们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学习以专业性思维思考分析当今的热点问题。这种结合现实热点事件和案例的教学方法很好的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

案例49:李辞老师

主讲《刑事诉讼法学》

李辞老师主讲的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以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利用疫情在网络上虚假出售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展开。陈某在疫情期间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骗取被害人钱财8000元。河南省新乡县公检机关仅用了13日内就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新乡县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理该案,体现了特殊时期从严从速打击犯罪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彰显了刑事速裁程序的效率价值。李辞老师还结合案情讲述了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将概念问题实践化。同时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结合本案,解释了诈骗罪的法律构成,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案例50:李年清老师

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李年清老师主讲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以疫情防控期间澳大利亚籍女子梁某妍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展开。澳大利亚籍女子梁某妍未履行居家观察义务,未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在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劝阻时拒不配合。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第81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北京市公安局依据上述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澳大利亚籍女子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外籍入境人员应与广大国民一道,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51:贾丽萍老师

主讲《知识产权法》

此次疫情,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重点地区的疫情防控,是全国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全国各地派出医疗队驰援武汉和湖北,他们成为疫情中的逆行者,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知识产权法》课程通过腾讯课堂直播授课前播疫情防控MV作品《最美风景线》,结合该作品讲解该作品所属的作品类型,腾讯课堂直播方式使用是否是侵权行为以及该作品中的使用图片是否需要经过授权许可等知识产权法的知识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分析《最美风景线》为类电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腾旭课堂直播中播放该作品属于合理使用。通结合疫情进行知识点的讲解方式,有利于激发同学的学习热情,实现专业能力提升的同时,提醒同学们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我们不是在隔离,我们也是在奋斗。

结合新冠病毒疫苗、特效药的研发,关注疫情最新进展,讨论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权的冲突与利益平衡。

案例52:

林婧、李秀文、贾丽萍老师

主讲《法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法》

林婧、李秀文、贾丽萍三位老师讲授《法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分别围绕“新冠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新冠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及其应对”“新冠疫情对学习方法的启迪”“新冠疫情下创新创业的法律风险”等主题,引导学生既要关心疫情,同时又要专注学习,从法律的视角分析疫情所曝露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不放松增长知识、锤炼逻辑、拓展眼界以及升华思想。